三亚市监局发布消费权益保护提示:遭遇消费欺诈行为 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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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三亚市旅游市场海鲜、水果行业诚信规范化经营行为现场观摩会于7月23日上午在龙兴海鲜广场、第一市场召开。会上,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权益保护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对于经投诉核实的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将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这一举措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亚市监局发布消费权益保护提示:遭遇消费欺诈行为 退一赔三

在三亚市旅游市场海鲜、水果行业诚信规范化经营行为观摩会现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先行赔付制度、“一户一码”信用管理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了解读。这次观摩会为三亚市的旅游市场提供了一个机会,让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向业界介绍他们正在推行的一些规范化经营行为措施。其中,先行赔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它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购买海鲜、水果等产品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另外,"一户一码"信用管理系统也是一个创新的举措,它通过给每个商家分配一个唯一的信用码,来监督和管理商家的经营行为。这样的举措有助于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这次观摩会,三亚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希望能够加强与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旅游市场的规范化经营。

观摩会是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指导的活动,主办方是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该活动旨在组织各农贸市场和海鲜广场管理方代表以及海鲜和水果销售商户代表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在观摩会上,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先行赔付制度和“一户一码”信用管理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一些违法经营行为清退市场等处罚案例。同时,各市场管理方和商户代表被要求承诺文明经商和诚信经营,共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这次观摩会得到了三亚市人民政府的指导,旨在促进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和提高市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

邓朝晔副秘书长表示,发布消费权益保护提示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醒和鼓励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这也对商户起到了警示和警醒的作用。三亚市政府职能部门在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的同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消费投诉,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创造一个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根据给定内容重新进行创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价值50元的水果,但遭遇了缺斤少两等消费欺诈行为,经过投诉核实后,商户不仅需要退还消费者购买水果的50元,还需要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进行赔偿,即额外赔偿150元。然而,由于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商户需要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

谭小强是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的四级调研员,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了操作层面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然而,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那么最低赔偿金额将为五百元。这一法律条款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欺诈行为时能够得到适当的赔偿。

三亚龙兴海鲜广场管理方表示,他们与所有商户签订了一份名为“先行赔付协议”的合同。根据这个协议,广场对消费者实行了“假一赔十,先行赔付”的承诺。为了确保这一承诺的履行,广场要求商户按约定向他们缴纳一笔名为“先行赔付保证金”的费用。这些保证金被用来建立一个名为“先行赔付资金池”的基金,其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自2019年开业以来,该广场已经先行赔付了30多次,以此拒绝了缺斤短两和欺客宰客的行为。此外,他们还采取了措施来杜绝拉客和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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